日前,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和東莞市自然資源局聯合印發《東莞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(2021-2023)》,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,助力實現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。
方案指出,到2021年基本建立與《條例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體系和綠色建筑全壽命期監管體制機制;全面推進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,2021至2023年我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分別達到75%、80%、90%;星級綠色建筑面積持續增加,到2023年,全市按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的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5%。全市裝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穩步提高,建筑能效水平不斷提升,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綠色建材應用規模進一步擴大。
方案以實施全流程綠色建筑管理、提高綠色建筑質量品質和推進綠色建筑技術發展為重點任務,以加強組織領導和加強宣傳引導為保障措施,推動綠色建筑加快發展,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。